扬政民〔2015〕83号
关于开展扬州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
“共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专题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文明办,各有关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提升市民素质,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扬州市民政局、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举办扬州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共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专题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活动内容
面向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在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的基础上对优秀项目创意进行奖励,并根据一定原则和要求对获选实施相应项目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给予资助和能力建设支持。
二、项目征集范围
“共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专题包括旨在提高市民素质,共同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类项目,包括引导教育广大市民摒弃陋习,维护公共秩序、增强公德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争当文明市民等方面;
2、关爱社区特殊群体类项目,包括关爱空巢老人、留守(流动)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志愿服务;
3、文明教育实践类项目,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理健康、“八礼四仪”等教育实践;
4、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导类项目,包括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教育;
5、文化艺术类项目,包括共建“书香扬州”,提高群众文学素养,让城市文起来的相关项目;让城市动起来的社区体育项目;让城市乐起来的社区文艺项目;
6、其他有助于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公益项目。
三、活动要求
公益项目实施地点包括扬州市区及所属各县(市、区)。
服务对象以本市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为主,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扬州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有此需求。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三社互动”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4、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6、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社工资格人员。
四、申报主体
项目征集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包含降低门槛登记的社会组织)。
五、申报时间
2015年4月—2015年6月30日
六、申报方式
申报者按照要求填写《扬州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共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专题大赛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经县(市、区)民政部门、文明办审核盖章后寄送至扬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市直社会组织申报的经市文明办审核盖章后直接报扬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zshgyct@163.com。联系人:刘辰佳子、吴皓。联系电话:87340812。
《扬州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共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专题大赛项目申报书》可到扬州民政网(http://mzj.yangzhou.gov.cn/)或扬州社会组织网(http://shzz.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七、项目实施及奖励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符合要求的公益项目和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评审结果在扬州民政网、扬州社会组织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根据获选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给予资助。同时,对优秀创意的项目给予奖励。
附:《扬州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共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专题大赛项目申报书》
扬州市民政局 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